延安市 [切换]
您好, 请登录 免费注册
驾校入驻
教练入驻
个人中心

交通事故残疾鉴定申请指南: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

2025-09-11
\n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若造成人员伤残,受害人或其家属往往需要进行交通事故残疾鉴定,以便获得合理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向哪个部门申请?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n\n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当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并导致残疾时,必须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此时,申请人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出院诊断证明,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公安部门会推荐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当事人可自行选择。

\n\n

交通事故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损伤,导致人体结构或功能的永久性障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从一级(100%)到十级(10%),每级相差10%。

\n\n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备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鉴定机构需在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部门可向当事人推荐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最终由当事人自主选择。

\n\n

关于交通事故鉴定的具体程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勘查现场后5日内指派或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一般应在2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日。对于精神病的鉴定,必须由省级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n\n

若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鉴定报告后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且仅限一次。重新鉴定的时限与初次鉴定相同。

\n\n

总之,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伤残鉴定是获取合理赔偿的重要依据。建议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及时申请鉴定,并选择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