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若当事人因事故受伤致残,通常需要进行伤残等级评定,以便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人身定残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一般来说,定残时间是在出院后3至6个月左右进行。
根据相关规定,伤残评定应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进行申请。也就是说,当事人在治疗结束后,应在15天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伤残评定的权利,也无法获得相应的残疾生活补助费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公安机关在收到伤残评定申请后,将在30日内完成评定,并出具《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同时,公安机关也可能推荐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供当事人选择。
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主要包括: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相关标准。我国将交通事故伤残划分为10个等级,若当事人存在多处伤残,应以最严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果,但需分别注明各处伤残等级。
如当事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将在30日内作出最终决定,且该决定为最终结论。
在申请伤残评定前,需准备以下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伤者可先接受治疗,待伤情稳定后再进行伤残评定,这不会影响最终的赔偿金额。在评定结果出来前,肇事方可以暂不支付相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