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没定残有赔偿吗?这是许多交通事故受害人常关心的问题。事实上,即使没有被评定为伤残,受害人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未定残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合理支出。
一、医疗费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赔偿义务人若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需承担举证责任。
二、误工费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按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的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三、营养费赔偿: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参照医疗机构的建议进行赔偿。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该费用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五、交通费赔偿:交通费用依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诊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提供正式票据,并与就诊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六、护理费赔偿: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限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必要支出。
综上所述,即使交通事故中未被评定为伤残,受害人依然可以依法获得上述相关费用的赔偿。赔偿原则为“据实赔偿”,即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收入证明或支出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