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旧伤复发交通费能否报销?这是许多工伤职工关心的问题。根据现行规定,工伤旧伤复发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一般是不能报销的。对于已经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职工,在工伤复发并需要治疗时,可以申请旧伤复发鉴定。
\n\n关于工伤旧伤复发住院期间的薪资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在此期间,若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单位还需提供护理服务。
\n\n此外,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工伤职工在工伤复发并确认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伤残津贴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
\n\n工伤旧伤复发的鉴定标准也较为明确:
\n综上所述,工伤复发后的待遇与合同处理方式主要依据原伤残等级进行判定。如因工作原因导致旧伤复发,职工可依法申请相关鉴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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