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都了解,当驾驶证累计扣满12分后,便不能继续驾驶车辆,必须通过学习和考试消除扣分后才能重新驾驶。然而,牟平的曲某却屡次违法驾驶,累计扣分高达44分,不仅从未参加学习消分,还铤而走险使用伪造驾驶证继续上路,最终被莱阳交警依法查处。
\n \n2024年10月15日,莱阳交警根据“庆国庆、迎全运、保安全”的统一部署,持续在辖区国道、省道及市道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上午9时50分,交警六中队民警在309国道莱阳段167公里处,例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鲁F74X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发现驾驶员曲某出示的驾驶证存在伪造嫌疑。经警务通联网核查,确认该驾驶证为无效证件。面对质疑,曲某拒不承认造假,声称自己1995年就已考取驾照,质疑交警故意为难自己。但民警坚持依法执法,将曲某及车辆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n \n经交警部门联网系统详细核查后确认:曲某确实曾持有合法驾驶证,但由于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累计扣分已达44分,并且其驾驶证已于2009年7月到期,因未及时换证已被注销。在铁证面前,曲某最终承认,他明知自己驾驶证已失效,且扣分严重超标,但由于目前运输业务繁忙,担心无证驾驶被查,便铤而走险购买假证继续上路。
\n \n针对曲某使用伪造驾驶证、驾驶证累计满12分仍驾驶、以及逾期未换证等多项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如下处罚:持假证驾驶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满12分仍驾驶罚款200元,逾期未换证罚款100元,合计罚款2300元,并依法暂扣其车辆。
\n \n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和社会的负责。使用假证等违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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