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盗窃车辆后遭遇交通事故被抓,网友直呼“史上最倒霉”
来源:中国驾校网
日期:2025-09-02
IP:云南
广西来宾兴宾区农民韦某友因盗窃摩托车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此案不仅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件,更因其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而引发广泛关注。
事件发生在2011年9月10日,韦某友与同伙韦某集(另案处理)合谋后,前往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实施摩托车盗窃。两人在百才新区一户人家门前发现一辆建设雅马哈牌JYM两轮摩托车,由韦某集望风,韦某友使用自制撬锁工具将车锁撬开并盗走。随后,该车被运回来宾销赃。次日,韦某友更换车牌后驾驶该车前往宾阳县,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警方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4719元。
此外,法院查明,韦某友曾于2009年3月20日因盗窃罪被来宾兴宾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此次犯罪正值缓刑考验期内,因此法院依法撤销缓刑,对其新罪与前罪实行数罪并罚。
最终,都安县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韦某友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与前罪合并执行,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共计13000元。被盗摩托车将依法追缴并退还失主,作案工具也被依法没收。
此案提醒公众:法律对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的行为将从重处罚,切勿心存侥幸,触犯法律必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