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切换]
您好, 请登录 免费注册
驾校入驻
教练入驻
个人中心

机动车辆驾驶员违章记分规则详解

来源:中国驾校网 日期:2025-09-18 IP:北京


在日常交通管理中,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将依据其严重程度被记分处理。根据相关规定,以下行为一次记12分,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需引起高度重视:

1.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2. 将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3. 驾驶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
4. 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
5. 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或使用已失效的牌证、驾驶证;
6.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7.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
8.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
9.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辆故障或事故后,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

此外,还有一些违章行为一次记6分,虽然相对轻微,但仍具有较大安全隐患,包括:

1. 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故障后未及时移开,造成交通严重拥堵;
2. 逆向行驶;
3.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4. 随意穿插、超越警车护卫车队;
5.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6. 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
7. 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规定行驶或停车;
8. 客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9. 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超员载客;
10. 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超载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
11.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变更车道;
12.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安全机件(如转向、制动、灯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13. 在高速公路上运输危险物品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路线行驶。

以上违章行为不仅影响交通秩序,更可能带来严重安全事故。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