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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6人租车出游车祸案宣判:法院判决共同赔偿责任

来源:中国驾校网 日期:2025-08-18 IP:湖南


近日,开平市法院对一起租车出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引发广泛关注。该案涉及6名市民共同出资租车自驾出游,途中因驾驶不当发生车祸,造成一人受伤。伤者黄某随后将司机张某告上法庭,索赔3.6万余元。法院最终认定,张某虽负事故全部责任,但赔偿责任应由6人共同承担。

事件发生在2011年9月,6人共同商议出游后,在某租车公司租用一辆汽车,每人出资100元用于租车费用,并由张某负责驾驶。同年9月18日,张某驾车搭载其余5人出行,次日行驶至开平市三埠往赤水镇方向时,车辆不慎撞上路边树木,造成黄某受伤、车辆严重损毁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余5人无责。

事故发生后,黄某依据交警责任认定书向张某索赔未果,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6万余元。值得注意的是,黄某并未起诉其余4名同车人员,也未在审理过程中追加他们为被告。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驾驶行为系受其他5人委托,属代理行为,因此相关责任应由全体出资人共同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关于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结合张某在事故中的全部过错,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其余40%由其他5人共同承担。由于黄某未追加其他责任人,法院认定张某仅需承担其60%的责任部分,即赔偿2.1万余元。

该案提醒公众,在共同出行、合伙租车时,若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可能由多人共同承担,而不仅仅由司机一人负责。